巢湖市:召開部分物業企業座談會,進一步落實水電價格政策
發布時間:2017-10-26 11:46:39 來源:本站 閱讀次數:1305
為認真貫徹執行合肥市物價局合價商(2013)41號《關于進一步運用水電氣價格政策,促進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巢湖市物價局會同房地產管理局于
會上,各物業服務企業就目前服務小區的現狀、運營成本以及文件中未涉及到小區監控設備的運行費用、排污泵用電等問題進行介紹。歸類起來有:一是消防、綠化用水未執行居民水價;二是路燈、泵房(二次供水、排污)、小區監控設備的運行費用未執行居民電價;三是小區里的備用電源(備用變壓器),未實現產權移交,每月的線變損費用都是由物業企業承擔;四是商業街的噴泉、免費公共廁所、露天公用電梯未執行居民水電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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